鲁畅服务〔2021〕9号关于印发《山东鲁畅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制度》的通知
鲁畅服务〔2021〕 9 号
关于印发《山东鲁畅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制度》的通知
各部门(单位):
《山东鲁畅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制度》已经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.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内部信息公开工作,提高山东鲁畅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工作透明度,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,更好地为高速交通发展服务,根据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,结合本公司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.
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企业信息,是指本公司在生产管理实施和业务管理过程中制作获得或者拥有的,以一定形式记录、保存的信息。
第三条 本公司成立企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,统一指导信息公开工作。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组织协调工作;各部室依据本制度规定,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企业信息公开工作。
第四条 公开企业信息应当遵循公正、公平、便民、及时的原则。
第五条 公开企业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。
第二章公开内容及目录
1.公司基本情况: 企业名称、法人代表、业务范围、办公地址;内部各部室及子公司、主要领导姓名、职务: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。
2.重大项目实施情况: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计划规划.
3.人才引进、职工招聘、职工培训等人才队伍建设情况.内部考核任免公示、员工招聘程序及录用结果公示以及各部室工作动态。
4.职工劳动、安全及卫生保护情况.
5.服务区等运营信息.
6.其它应当公开的企业信息.
7.下列信息不予公开:
(1) 国家秘密、内部资料;
(2) 个人隐私;
(3) 法律、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.
(一)公开方式
1.企业微信公众号;
2.上级单位网站;
3.其他形式.
(二)公开时限
依照本制度规定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,公司各部室应当在制作、获得或者拥有相关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,经公司企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,予以公开.
第四章工作职责和流程
(一) 工作职责
1.牵头部室负责监督信息制定及公开流程.
2.信息产生部室负责信息文件的制定,及对外公开,并交综合办公室备案,
3.综合办公室负责信息保密、舆情监测、风险防控等工作,并对各部室提交的文件信息进行汇总归档,并提供查询服务。
(二)工作流程
(1) 牵头部室下达制作企业信息的要求.
(2) 信息产生部室根据工作要求制定相关信息,交综合办公室审核备案,由企业信息公示领导小组批准,予以公开。
(3) 企业公开信息由综合办公室提供后续查询服务.
第五章附则
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,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山东鲁畅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
2021年6月29日印发